深圳。
暴雨天。
我因為要人在深圳,怕頭頂水滴都帶污,又怕街上人擠人;撐一把特別大的傘。
大十字馬路旁,靜候很長時間不轉色的交通燈。
身旁停了個內地男仕,沒什麼特別,是整齊一派的外省人吧。
兩肩盡濕。
「我替你把把傘一會吧,過馬路以後那邊進入商場,你會好過點。」我說,把傘挪一點蓋他。
他看了我一眼,說:「謝!」
綠燈,他卻箭一樣,奔了過馬路。
我一點愕,但管它呢;路人吧。
但正愕間,他又老遠跑回來,塞我一張名片;嘴裡還是:「謝謝!謝謝!」
過了一段時間,我從口袋中再翻出了名片;見上面有QQ號,於是撥過去禮貌交談一下。
卻交了個新朋友,他說:「妳中文底子那麼好,想不到香港人的中文這麼好……我自然看出來,我是辦報紙的呢。」
對方,讓我巧遇的一位朋友,原來正是在澳門辦的中國民聲報的其中一位辦報人。
相約見面詳談,他說:「當日見妳一眼,就知妳不是本地人;肯定不是,妳那麼大氣。」
大氣,這個詞是我在深圳最常聽到的一個形容詞,也卻是我最搞不懂其中真義的詞;內地同胞,什麼都用大氣:這花擺設好大氣、這雕塑很大氣、這女人舉止很大氣、這衣裝很大氣、這辦公室很大氣、這酒店的管理很大氣……
跟日本年輕女生見到什麼都大叫「卡哇伊」都無異!
「拿一把大傘的女生就好大氣?」我笑。
「也是,反正內地女生不會拿得動那麼大一把傘就是。」
那麼,應該還隱了個字;應該是說很大氣——力,是吧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