早年認識的博友,在第一次見面,總會有介紹一下自己的筆名與博名。
也有過再仔細請各自解說一下自己個博名由來;於是我說了:
我英文名字源自法文,很多人覺得發音很困難,小孩子更加記不住。自從女兒上學,做媽媽就要準備一個孩子特別容易上口的名字,於是我就叫自己B姨姨,簡之變成BEE,反正我根本像頭小蜜蜂圓鼓鼓的身型,天天勤奮忙碌著。至於成年人,要記住原發音的都說太難,我索性用諧音,大家一聽就記住了,「我叫別緻!」「好得意的那個別緻?」「就是。」
就是這樣,寫博超過十年了,叫我 BEE 的,叫我別緻的;都很習慣。
然後,不知不覺間,我家那位小藍藍都長大了。
今日,在出外時,剛好踫上她的同事;一位駐長者中心的社工。
他在跟藍藍寒喧後,藍藍介紹:「我媽媽。」
我點點頭說嗨,他脫口喊了聲:「Auntie。」
他算反應快,立即轉頭向身邊兩個女兒補上句:「叫 Auntie!」然後介紹太太。兩個女兒,看來一個唸四、五年級,另一個大概唸一、二年級。
我笑笑,的確,同事的媽媽該叫 Auntie 的,雖然他看來可能只比我少幾歲。
甭,沒有介意,只有…還未習慣,罷了。
多遇幾次,我應該就能習慣。
就像那個快要準備上小一的甥孫,已經很流暢喊:「舅婆。」
輩份大,不等於心境大;我暗暗唸。
將來…我會叫什麼婆婆好呢?B婆婆不好聽,別緻婆婆好像還不太差。不過,看來人家總愛把孫兒的名字再加上婆婆來稱號,那麼,為自己個冠稱著想,將來若有孫兒女,就得小心改名…
想太多了吧;夜了,快去找周公吧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