什麼時候幾乎所有人都忍不住在美食前面,先替美食拍起「遺照」?
是自從 Facebook 、Instagram 這類社交網站平台流行起來後?
是 Openrice 這類食肆搜尋平台推動食家互動?
還是當所有人隨身手機已經可以輕易拍得一如美食家一樣的美食照,還可以隨時隨地上載?
定是,都市人都寂寞得,身邊只剩下一台手機,誤以為自己相識滿天下(透過互聯網),所有的生活都要保持在線與這些朋友 Share,尤其吃的,是藝術作品 (那其實是人家作品,不是閣下作品,只是該死的私隱條例,某程度將相片的影像擁有權概括了在相機持有人那裡,曲變了很多不成文的錯覺。)——我買了你作品,我拍了照,這照是我的資產。我買吃你造的蛋糕,我拍照,照片中的蛋糕是我的作品——
那,我不也在拍嗎?是!我也是這都市中的肌餓人。心底對人世間所有事物的擁有,哪管只是曾經一剎,我都希望羅致在我的寶物庫裡;未能得其物,都要得其照。
所以對 Apple 教主 Steve Job 的 Hungry 論,某程度引作別解。當然,我也 hungry for knowledge,hungry for money and hungry for food——此 Food 正是心靈上的食糧!
今日重讀亦舒的《電光幻影》,第一版於2003年。見這句——
「蛋糕真有那麼好吃?當然不,無可能,可是,行樂及時,上天給你甚麼,就享受甚麼。千萬不要去聽難堪的話,一定不要見難看的人。或是做難做的事,愛上不應愛的人。」
正合十多年後的今日社會的「演化」;2003年已有互聯網,但智能手機未算普及,只限於一般比較位高的商家企業管理人使用,也比較限於在管理商務資料庫的管理,並未正式成為「何時何地相連其他人作即時交換訊息」之用,會使用經過藍牙交換電子名片已算是一項先進。2013年,Facebook 已經大行其道,很多人已經機不離手,做任何事都先拍張照,即時上載,讓自己感覺與世同樂,出現「自我感覺良好」這類自說自話的模式。
亦舒這篇小說,本來是說一個因為情傷一直暗暗躲起來生活的女子,因為某日家裡被某電影公司相中,她答應了讓電影公司在她家裡進行拍攝;戲組人員女主角驟眼竟然與她有幾分相似,男主角也踫巧與她不告而別的男友有些相仿的影子,而故事的橋段片段也恰恰與她每次回憶都那麼相若;她直覺這是衝著她而來,卻其實世人命運佈局本來就那有那麼些相仿的行進,總是找得出幾處相同處,又或其實是人在局中,總認為世間所有悲慟情節都跟自己走過來的相同……
不同的是結局,這組戲寫的,頭來是女主角從悲傷中站起來重新投入新的感情去,而站在拍攝場裡看著人生如戲的電光幻影片段顛來倒去的拍攝鏡頭,像看別人匆匆一生的女主角,仍然身陷情痛中還沒有自拔。說結局不同是引子,其實上天這不是刻意安排嗎?這戲組帶給女主角一個敲醒,讓她看到裡面的自己,戲組的出現正是要為著讓她重新站起來…
上面那話正是她開始覺醒。我對之出現相連感覺,也是因為有相仿的覺醒吧——
上天給你甚麼,就享受甚麼。不見難看的人,自然不是樣子美醜的表面事。不做難做的事,就再正確不過,何必天天為難自己?愛上不應愛的人,反正就是好好的去愛最應該愛的那位——
陪著我這生一路走來的,大塊先生!